倫理學是教育學的兩大基礎(另外一個學科是心理學)之一,是有道理的。不僅在于倫理學有助于界定教育的目的,也在于倫理學有助于教育效能的提升。但是近代以來,教師的培育、養成,教育倫理的修養所占成分極低。
考慮到教育質量低下、教育風氣敗壞的普遍現實,這一缺憾實在是令人扼腕之至。因此,對于有良知的教育者而言,自覺修養教育倫理實在是當務之急的基本功課。教育倫理的學習、研究,我們需要考慮三個最主要的領域。
教師必須有一般倫理學的學習
其實一般人也要學習倫理學,比如學習過亞里士多德關于勇敢的論述的人,當然會更自覺地遠離怯懦與莽撞,修養真正的勇敢之德。我們做教師的要做孩子們的人生導師,若我們是倫理學上的“睜眼瞎”,則后果十分可怖。
教師要研究倫理在教育應用中的特殊性
法官的公正不等于教師的公正,家長的自然之愛也不同于教師的倫理關懷。不做教育倫理上的明白人,就意味著接受低效、灰暗的教育人生。
教師要有修養建構教育倫理規范的自覺性
許多教育管理部門喜歡不斷自上而下頒布“師德規范”,教師們也往往只是逆來順受,被動接受這些看起來十分重要的職業規矩。
如果我們承認專業倫理的研習是“為己之學”,我們就應該變他律為自律,為自己的教育人生去自我立法。而自我立法的本事當然又需要我們通過教師倫理學的不斷研習去自覺修煉。